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山西督导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4月2日至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总监商登莹带队在山西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省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海军全程参加。
督导组随机抽检了朔州市和太原市辖区内3座井工煤矿和1座露天煤矿,现场听取矿井及其主体企业工作汇报,对井(坑)上下和相关资料进行抽查检查;听取两地市人民政府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对地方政府及其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导。针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通报会向地市政府和矿山企业进行通报反馈,并提出问题整改要求和下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意见。
商登莹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决守住矿山不发生系统性安全风险和重特大事故的底线。要强化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切实增强安全风险意识,亲力亲为靠前抓,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强化区队班组建设,对明知存在重大隐患或事故征兆仍组织人员冒险作业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扎实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要进一步细化方案,迅速行动,重点在全面自查自改、安全检查执法、重大灾害治理和重大隐患整治上下功夫。要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监管部门必须严格执法,绝不能留情面,强化监管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要做好汛期水害防范,认真落实国家矿山安监局印发的防范遏制水害事故十条措施,汛期来临前,组织一次汛期专项检查,加快建设矿井水害监测预警系统,确保年底前完成并发挥作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有关人员参加督导检查。
自然资源部:严格防范以生态修复名义违法采矿、破坏耕地
6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规范实施和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各地严格防范以生态修复名义违法采矿、破坏耕地行为。
自然资源部表示,此次聚焦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主要包括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项目。
自然资源部要求,各省(区、市)要根据实际,制定本地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管理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遥感、测绘、地质调查等技术手段,对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进度、效果等进行监督管理;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严格防范以生态修复名义违法采矿、破坏耕地。
此外,自然资源部还明确,对生态修复中的形式主义、形象工程、虚假修复等行为,要及时通报和曝光;对造成严重损失、出现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以生态修复名义违法采矿、破坏耕地、违规销售采出矿产资源或者超出批准的项目范围采挖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要移交执法机构调查处理。
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聚焦各地整治方案制定、“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对争创“无矿县”的9个县(区)进行督导检查。
河北局明确有效改变非煤矿山“多小散乱差”现状的目标任务,推动市、县政府依法关闭“生产规模小、安全管理乱、保障条件差”的非煤矿山生产系统。目前,已完成对石家庄市、邯郸市、邢台市3个地级市以及争创“无矿县”的9个县(区)的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68项,下达加强和改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建议书12份。
据悉,河北局定期调度各市、县非煤矿山现状及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针对地方存在的态度不坚决、目标任务不具体等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督促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完善专项整治方案,细化治本攻坚重点任务,明确关闭退出和资源整合的时间表、路线图,切实在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四化”水平、健全长效机制上出实招,坚决杜绝方案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对工作不认真、走形式、整治不力的,河北局进行公开曝光,及时向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提出问责建议。
辽宁鞍山铁矿年开采规模将提至1亿吨
近日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主题系列(第14场)新闻发布会获悉,2023年鞍山市规上工业总产值要达到3500亿元,规上工业企业数量超过850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矿山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精神和黑龙江局矿山安全防范工作会议安排,切实开展好煤矿安全监察异地执法,4月7日,黑龙江局召开煤矿异地交叉执法启动和专题培训会议,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洪光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袁贵斌,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唐学军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开展异地执法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扎实开展,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会议强调,要从精心做好准备、明确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创新执法方式、严格行政处罚、确保执法闭合、认真做好总结、改进工作作风8个方面,扎实做好异地执法工作,压实各处室带队负责人责任,精准研判安全风险,明确重点、抓住关键,紧盯重点地区和重点煤矿,以重大灾害防治、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全面实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严格落实检查执法“五个集中”制度,着力解决执法“宽松软虚”问题。
会议要求,要有效发挥穿透式国家监察权威,异地执法要突出一个“严”字,刀子要快、手段要硬,要敢于“亮剑”,坚决做到“沉下去、严起来,落实下去、管控得住”,坚决整治一批重大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查处一批违规违章企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问责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真正体现黑龙江局在“严作风、硬履职、强执法”上的新变化、新作为。
会上,煤矿安全监察处围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接续、生产系统、重大灾害治理等方面风险,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专题辅导。人事处、煤矿安全监察处、监察执法一至五处、救援指挥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会议。